据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罗益锋介绍,反性骚扰法规既规定“男性不得对女性进行性骚扰”,也规定“女性不得对男性进行性骚扰”,这种兼顾男女双方的做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正在呼和浩特进行考察访问的罗益锋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两会”期间,他提出了将“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写入法律的建议,并被全国人大采纳。今年6月26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该条款。目前他已向全国人大建议,在这一新增条款的后边增加“妇女也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从而保护男性及其配偶的权利。
据罗益锋介绍,在提出此建议的同时,他还专门向人大做了详细说明。目前在职业场所、公共场所等地方,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的现象也越来越多,男士到外地出差居住宾馆时,经常在夜间接到骚扰电话。另外在一些单位,职业女性对男性上司或下属的性骚扰,有可能造成男性家庭分裂。
罗益锋强调,尽管性骚扰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但它兼顾男女双方权益,有助于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或者发生了以后很快能得到处理或制止。另外反性骚扰法规兼顾男女双方的做法既体现了男女平等,也保护了男性及其配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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