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非典”期间,16岁男孩小庄因高烧,先后就诊厦门前埔医院和厦门第一医院,之后不治身亡。小庄父母诉称,“小庄首诊厦门前埔医院,接诊医生因害怕传染‘非典’,临阵脱逃;小庄的次诊医生问诊过失、检查过失等导致小庄延误治疗。”第二天,转送至厦门市第一医院时,小庄已患上严重心肌炎、心律失常等病症,而医院未进行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和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存在“治疗不作为”,导致小庄死亡。父母将厦门前埔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22万元。
2005年4月7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厦门前埔医院和小庄父母各承担50%责任,厦门第一医院无医疗过错,不承担责任。厦门前埔医院和小庄父母均提出上诉。
2005年8月1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据悉,有报道可查的“非典不治”诉讼,在全国仅此一例。
案件回放
高烧就诊医生失踪
2003年5月,正值非典期间。16岁的男孩小庄高烧39.4℃,4日上午到厦门前埔医院发热门诊部就诊。小庄发烧并伴有干咳、无痰,与“非典”的症状有些相似,第一个医生江某快速开具了血常规和胸部透视检查单。但当小庄检查后返回发热门诊部时,该门诊室已人去楼空。
在护士的引导下,父亲带着小庄找到急诊室。第二个医生王某判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咽炎,并开了处方。下午2时左右,小庄输液完毕后回家。小庄的父母告诉记者,此后直至2003年5月5日零时许的10个小时间,小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先后4次呕吐,且脸上出现红点。 少年重症不治身亡
5日凌晨2时40分,父母将小庄送至厦门市第一医院。
“心脏完全破坏了,破坏得很厉害。”在厦门市第一医院急诊科,医务人员做完心电图、量过血压后告诉庄父。
据第一医院检查,此时小庄的体温已经达到40.3℃,诊断特征为:重症心肌炎、心包炎并伴有严重心律失常。5日凌晨4时,小庄被送进了ICU病房,医院对他采用激素和心肌营养素剂以改善心肌功能。此时的庄父并不知道ICU病房就是“重症监护室”。6日清早,庄父突然发现儿子的手指甲和脚指甲一夜之间全部变黑了!值班护士看过后,说:“可能是打点滴把孩子体内的寒气逼到了四肢末端的原因……”在护士的指导下,小庄父母用毛巾为儿子热敷手脚。
庄父说,小庄5日凌晨4时送进ICU,主治医师到上午10时才来例行巡房检查。检查完毕,医生并没有针对主要病症提出治疗方案,也没有组织会诊。“到底这个病是什么病,要采用什么方案来治疗,要针对哪一种主要疾病来治疗?始终都没有任何方案。”
当天14时30分左右,小庄突然抽搐不止,庄父立即找到主治医生。医生赶来时,小庄已经休克。两个医生马上使用“胸腔挤压”实施人工呼吸。急救两小时后,16时57分,小庄因重症心肌炎导致心动过速,抢救无效死亡。按照“非典”时期的特殊要求,死者遗体被立即火化。但是,庄明辉意外地发现,别人的骨灰是白色的,而儿子的骨灰却是红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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