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于浩 摄影马成):2005年8月26日上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此次会议共聘请听证会正式代表20名,其中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各1名,专家学者代表4名,消费者代表7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代表共7名。此外,物价局还根据在物价局政务网上旁听代表的报名先后顺序,选取了5位旁听代表参加了旁听。
在听证会上,代表们对天津市自来水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天津市居民自来水价格的建议”和市政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天津市居民污水处理费的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代表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见解,对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及污水处理费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绝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增强全社会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适当调整水价是必要的,但水价调整的幅度应该适度,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特别要充分重视中低收入群体,分步到位。有的代表提出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居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取得广大用户的理解和支持。有的代表还提出,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兑现服务承诺,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提高的需要。部分代表还对加快实施“入户抄表”工程、不断提高水质、逐步实施“阶梯式水价”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和市政工程局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代表们意见,接受质询并解答了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表示要继续挖掘内部潜力,加强企业管理,全面兑现服务承诺,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听证会结束时,天津市物价局表示,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