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实处,云南富源对使用不合理、不合法的扶贫资金实行“召回制”,目前已经收回这类资金350多万元。
据富源县委办公室介绍,富源县对各级财政及社会投入的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项目及效益进行公示,对变更资金用途及所建项目效益不明显的,全部或部分收回。这项制度自去年10月实行以来,全县督促完成28个“半拉子”项目,纠正资金使用不合法行为4起,对13个项目的扶贫资金予以召回。
与此同时,富源实行“增1奖10”措施促进扶贫投资收益增长,农户在上年纯收入的基础上每增收1元奖10元的“以奖代扶”办法,切实用好用活扶贫资金。今年以来,全县已兑现扶贫奖励资金3740万元,扶贫投入同比减少20%,收益平均增长了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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