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纪念品首发式上获悉: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委会办公室设计制作了四种庆祝活动纪念品,于2005年8月30日起部分限量公开发行。
此次公开发行的纪念品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单枚装、五枚套装徽章;天池风景镀古铜、镀银纪念盘;民族工艺礼品盒以及由自治区邮政局发行的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邮折等。
这四种庆祝活动纪念品,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筹委会按照“纪念品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对外宣传品,应成为质量高、设计新颖,能体现时代特征和民族特点,具有一定收藏价值的艺术精品”的要求,从200多幅徽标延展设计作品中精心选择出来的。在制作供应商的选择上,筹委会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申请制作纪念品的30多家厂商进行了审核,采取询价采购的方式结合实地考察最终确定。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徽标(以下简称徽标)及上述四种纪念品外观设计已经自治区版权局批准登记,并在国家工商总局办理了特殊标志保护,自治区成立50周年筹委会办公室拥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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