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天津市公安机关侦破各类诈骗案件948起,为群众挽回损失192万元。尽管如此,近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在“大接访”活动中接到群众反映:一些骗子仍在大行其道,给社会、家庭、个人都造成了很大损失和危害。据统计,天津市进入夏季以来,街头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仅上个月全市发生在商业场所、广场街道、居民住宅区的诈骗案件就达146起,累计受骗总额近百万元。为了有效打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天津市公安局决定,近期将开展一场打击街头诈骗犯罪专项斗争,同时提示群众擦亮眼睛,识破骗术,配合公安机关揭发和检举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社会影响诈骗犯罪贻害无穷
诈骗案件给社会、家庭和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贫困家庭受骗后如雪上加霜;受骗后许多人难于启齿,不敢面对家人和孩子,有的甚至撒手人寰;被骗家庭成员相互指责埋怨,产生矛盾;有的人甚至因此对社会产生仇视和报复心理。
案例分析诈骗对象多为女性
警方介绍,骗子一般选择上年纪的妇女,要么是慈眉善目,看上去脾气不错的;要么是看上去有心事的;要么是单个的、30岁以上的女性(占发案总数的49%);最后就是看上去家住附近的人。
针对的多是一些社会经验少、生病、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爱贪小利等群众。
据抓获的案犯交代,这类妇女平时省吃俭用积蓄钱财,面对突如其来的横财容易晕头。而且,这类妇女多数掌管家中“财政”,自认为精明能干,有“发财”机会不会轻易告诉别人。最重要的是,这些妇女身单力孤,即使识破骗局也无力跟骗子对抗。
警方提醒避免4种不良心理
公安局法制办公室的负责人提醒市民,一定要避免4种不良心理:一是贪财心理,遇到能“发横财”的事就放松警惕。二是迷信心理,一听“神医”“特效药”就相信。三是盲目从众心理,经不住“托儿”的唆使受骗。四是自以为是、爱慕虚荣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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