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上午,海河改造施工部门对天津市南开区张自忠路附近的海河路边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埋放在绿地花坛中的500多米电缆被人盗走。
记者赶到现场后看到,在南开区荣吉大街与通南路之间的张自忠路附近,海河岸边的花坛里还留有大量被剪断的电缆线头,已经被扔在了一边,草坪上有被践踏过的痕迹。据了解,这些电缆是海河周边地区景观灯照明供电的电缆。
海河改造施工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被盗的电缆是新近铺设的,每米的价值大约在70元左右,这一下就损失高达3万多元。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
根据《刑法》严重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人将被判处盗窃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施罪等,但对一般性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更好地保护公共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