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铜陵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包保林为被勒令停产的矿主出谋划策并收受现金,日前被铜陵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2年,铜陵市五松硫铁矿6号矿体因安全问题被勒令停产。个体承包人张某为能重新开采,找到时任铜陵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监察科科长的包保林帮忙,包保林授意张某先找有关中介机构对6号矿体作出安全评估报告,然后交由包保林参加的评议会上讨论通过。
尽管条件不具备,张某还是获得了重新开采6号矿体的资质。
包保林还参与了日常对6号矿体的安全检查。2003年下半年和2004年9月,张某分两次共送给包保林现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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