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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近日宣告出台,新标准比原标准的要求有所提高,更加强调社会性和群众参与性。天津市初步计划到2009年申报国家卫生城市,从现在开始,广大市民更需要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来。
新《标准》增加了对饲养宠物和禽类的管理要求:城区应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鸡、鸭、鹅等禽类,以及大型犬类、猪、羊、驴等宠物或畜类,都不能在城区豢养。市民群众从现在开始,就应按照新《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持城市环境的美观、卫生、安全、整洁。
新《标准》新增了对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卫生的要求:城市的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要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有卫生宣传栏,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并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城乡接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新《标准》增加了对无偿献血、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的要求:申办城市的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有关部门负责人士指出,这需要全体市民今后要更加踊跃地参加到无偿献血者队伍中来。
新《标准》增加了对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的要求: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应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标准》将原《标准》城区“除四害”改为“病媒生物防治”,增加了对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的要求: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通过综合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新《标准》增加了对城市河流、湖泊卫生的要求: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同时,新《标准》还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
新《标准》还强调城区对“五小”即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旅馆的治理;增加了办理群众投诉和群众评价的内容;进一步突出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普及性,要求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 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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