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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奸犯罪的一男两女一审被判刑,悲剧折射出一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问题孩子”管理中的诸多漏洞
这是一起乍听起来让人不可思议的强奸案:三名被指控犯强奸罪的嫌疑人都是刚满16周岁的中学生,其中两名还是女生,受害者是他们的一名女同学,也刚满16周岁。案件发生在下午上课期间,三人逃课后在自己班级隔壁的空教室里实施了犯罪,而让人感到讽刺的是,当时他们的班里正在上法学课。8月15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一审不公开审理了此案,一男两女三名被告被判犯有强奸罪,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两年。虽然其中一名被告的家长已提起上诉,但几人实施强奸犯罪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接受采访时,法官认为此案在全国都属罕见。是什么让这些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记者日前前往镇江详尽了解了此案,试图得到答案。
逃课无人问
2005年4月28日下午1时许,镇江S技校上课铃声骤起,教学楼里的某班准时上起经济法课。任课教师高某注意到班上有4个座位空着,但这并没有引起她的警觉。
该班女生小琳事后接受警方调查时证实:第1节课下课后,她去隔壁班级旁的水池洗手时,看到缺课的同班同学小丽、小云和小华(男)站在隔壁教室内(该班学生当天下午外出上计算机课,教室空置),但遭到女生小丽和小云的警告:“不要往里面看,赶快走!”小琳称,她当时猜到同班的小兰肯定也在教室里。
熟悉小兰的同学称,矮小瘦弱的小兰一直害怕同班女生小丽和小云,“小兰经常被小丽和小云喊到没人的地方谈话,每次谈话结束后小兰的眼睛不是红了就是流泪。而且,小丽她们常常当着全班人的面指派小兰为她们下楼买早饭、饮料和零食,小兰也从来不敢反抗”。“(小兰应该)和以前一样被小丽、小云训话”,出于“不想和小丽、小云发生矛盾”的考虑,小琳很快走开了,也未向老师汇报。对于4名学生的去向,正在授课的老师高某既没问学生,也没向学校汇报。
40多分钟后,第二节课下课。此时4名缺课的学生回到教室,分别是小兰、小丽、小云和小华(男),细心的同学小芳发现,小兰的面部表情“苦苦的”,红红的眼睛也像刚哭过一样,回到座位后一直趴在课桌上不吭声,小芳认为小兰肯定又是挨了小丽和小云的打。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事后司法机关调查证实,就在这段时间里,就在他们本班隔壁的空教室里,小兰遭到了小丽、小云和小华三人的强奸。
两女生密谋
事后在被警方问起作案动机时,小丽称自己一直怀疑小兰在背后说她的坏话,挑拨她和小云的关系。
根据小丽的口供,她和小云看到隔壁班级内没人上课,就把小兰叫到这间教室里“谈话”,两人先是责问小兰为何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接着小丽打了小兰一个耳光,小兰开始哭泣。这时小云也打了小兰一个耳光,并开始责问小兰“你是不是喜欢小明?”小兰承认是。接下来的事情出乎了小兰的意料,在警方的笔录中,小云问小兰“让你做一件出卖良心的事好吗?”小兰答“不好!”这时小丽追问:“行不行?”虽然知道肯定不是好事,但一直惧怕小丽的小兰改称“行”。这时,小云告诉小兰“让你和小明发生关系好吗?”小兰大吃一惊后予以拒绝,但迫于小丽和小云的威胁又改称“行的”。接下来,小丽和小云开始商量找谁来和小兰发生关系,最后选定正在教室里的小华。小云同时向小兰保证她们会对此事保密,她们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小丽再次问小兰“行不行?!”迫于压力,小兰违心地答应了。
小云事后供认称,自己之所以让小兰与别人当面发生关系,就是认为小兰这样做后就不会再喜欢自己也喜欢的小明。而小云的班主任对警方称,小明是小云的男朋友。看到小兰屈服了,小丽开始逼迫小兰脱掉包括内衣在内的的上身衣物,上身仅披了一件校服。小丽同时教小兰:“等小华进来了,你就说‘小华,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你了’,并且把校服敞开,露出里面光着的上身。”小兰称自己本来不肯,但见小丽和小云作出要打她的样子,就被迫答应了。
逼男生施暴
据小云的口供,第一节下课后,她和小丽找到小华,让他“去安慰安慰正在哭的小兰。”
“我随小丽和小云来到隔壁班级”,小华供称,他进门后就发现小兰躲在门后面,上身只穿了一件校服,扣子没扣,里面没穿内衣。“我当时就想小兰可能被小丽和小云打过了。”
“进去后,小丽就劝我继续和小兰谈对象,但我不肯,我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小华供称,在小丽和小云的示意下,小兰苦着脸说“小华,我的第一次给你了,”同时敞开了校服。小华称,自己当时就知道小兰肯定是被逼的。
小兰称,小华来后小丽就让她脱掉衣服,“我当时只露了一点点,小丽就把我的衣领一拉,把衣服拉了下来。小丽开始劝小华跟我发生关系,小华开始不答应,并一直想出去,但被小丽挡住了。在劝说小华的过程中,小丽还和小云打了小华两个嘴巴,踢了小华一脚”。
小华称,自己一直很不情愿,可小丽和小云一直在逼他。小华一时很犹豫,提出考虑考虑。小华想了一会后对小云等人提出要求:“你们帮我把两个仇人赶出学校,我就肯。”小华事后解释称:自己提出这个要求有两个原因,一是想借机报复两个一直欺负自己的仇人;二是借机提出困难条件不做这件事,希望小丽等人知难而退,他的心里也一直很害怕。让小华没想到的是,小云一口答应了自己的要求,随后小云和小丽开始要求小华脱裤子。在小丽和小云的威胁下,小华开始和小兰搂抱。他回答民警询问时称,小云和小丽一直在旁边观看并教他们做……小华称,快下课时,小云看看小灵通说“好了,还有两分钟(下课)。”小丽也说“今天就到这里。”小华和小兰赶紧穿上衣服,准备离开教室。
受害女报警
小兰称,结束后,小丽和小云警告两人不能把当天的事说出去,也不能告诉家里人。
但事发第二天的4月29日,“小道消息”就开始传播:“小兰昨天下午被小华玩过了(指发生性关系),地点就在隔壁教室里。”这个消息的散播者竟然就是小丽。小丽班上至少有3名女生听说此事,但她们并未将这个“可怕的事情”告诉老师。紧接着的五一长假让这一事情在学校里风平浪静,没有人继续深究。
长假过后的5月9日,受辱的小兰突然向家长哭诉了此事,其家长随即找到学校,该校负责人大吃一惊,立即报警。镇江京口区警方接到的报案显示,镇江S技校16岁学生小兰在校内被同班3名同学强奸。警方随后对几位犯罪嫌疑人展开调查,确认报案属实。
5月10日,小华、小云和小丽被警方刑事拘留。因均是未成年人,三名犯罪嫌疑人于6月3日被取保候审,又于8月15日被逮捕收监。7月6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向京口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小云、小丽、小华犯强奸罪。8月15日,京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调查认定,2005年4月28日下午,被告人小云、小丽将同班女同学小兰带至学校一教室里,对小兰进行殴打,迫使其脱掉上衣,后又将被告人小华叫到该教室,唆使其当场对被害人小兰实施奸淫。判决结果是,小云和小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小华犯强奸罪,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京口区法院少年法庭喻副庭长称,虽然长期接触青少年犯罪案件,但此案在他看来“在全国可能都是罕见的”。他认为,本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透过此案可以看出这些青少年是多么的无知,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什么样生活环境孳生他们畸变的心态?仅仅从动机的角度看是不够的。
三个少年犯和他们的学校
一审判决后,三名已被确定强奸罪名成立并被分别判刑的少年犯的家长对学校都颇有微词。此案中,三名被告与被害人均是镇江S技校的学生。这是所位于镇江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该校周围汇聚了多家中专、中技学校,受访的很多当地人对这里治安状况的评价都用“乱”字来形容。大量十五六岁少不更事的学生在此地活动,男女学生当街接吻者有之,打架
斗殴更是时有发生,如何教育管理这些没有很好学习习惯且自控能力差的学生,是摆在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面前的问题。
登记即可入学的学校
9月2日,中小学开学的第二天,镇江S技校和其他学校一样也将学校门头装饰一新,校园内的一条主干道边插满了彩旗,一派热闹景象。
但镇江S技校面临着的却是同类学校普遍存在的窘境,宿舍楼下的告示牌显示,今年招收到的新生只有约150人。
“我们现在是登记入学制。”该校一名副校长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愿上S校的学生,只需凭初中毕业证明登记就可入学。但被控强奸、一审被判一年半徒刑的小华的父亲告诉记者,小华实际上只读到了初一上学期,初中并没有毕业,但同样顺利进入了该校就读。有知情人称,镇江S技校对前来报名就读的学生实际上是来者不拒,“每介绍一个学生到镇江S技校上学,就能拿到400元钱的奖励,老师介绍发奖金,在校学生介绍从学费里免。”
没有入学门槛,镇江S技校也不是如这名副校长形容的“宽进严出”,该校二年级的一名学生说,考试不及格有一次补考,补考再不及格,需要毕业前再进行一次“大补考”。“实际上,平时的考试也是要划出‘重点’让学生们复习,补考一门学校要收费40元,如果因为作弊计零分的补考,一门要收60元钱,但补考都是有答案的。”这名也不过16岁学生说到这些事情时,神情很是平常。如果补考也不过怎么办?他笑了起来:“有答案给你抄,怎么会不过呢?”
考试如此,平时上课的考勤也如此。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称,平时上课班级里有学生缺勤是很平常的事情,有时候老师会过问,有时候老师就干脆视而不见。4月28日强奸案发生时,受害人所在班级至少有五名学生旷课:一名被害人,三名被告人,以及一名当时以生病为由在宿舍里睡觉的学生。下午每一节课的任课老师都没有追究班级缺勤学生的去处,实际上当时被害人和两名即将实施犯罪的女生就在一墙之隔的教室内。第二节课,小华又被喊至隔壁教室,教室里空出来的座位已经达到了五个,占这个不过40多人班级总人数的八分之一,但第二节课《经济法》的任课老师高某并没有去问旷课的学生去了哪里。
记者所能接触到的两名少年罪犯的家长都对镇江S技校的管理存在极大的意见,但之后并没有与学校理论,据称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自己的孩子身陷囹圄,事务太多难以分身;二是因为学校将在案件审理中对孩子们的在校表现作出评价,多少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在目前阶段,家长们都不愿得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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