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延伸“大接访”活动,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市公安局决定,从本月开始的市公安局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由原来的集中接访,改为公安局负责人分赴设在各区县的接访站接待群众来访。
本市公安机关自2003年3月实行“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和今年5月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一大批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把公安信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把问题解决在各公安分局、市局直属单位和基层所队,有效减少责任信访,市公安局决定,改变以前每月10日市公安局局长集中接待群众来访的方法,市公安局领导将分别深入到设在各区县的接访站接待群众来访。
据悉,全市共设置14个固定接访站,分别接待各区县来访群众。14个固定接访站分单双月轮流接待群众,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有7个接访站接待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