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通知》的要求,今年,天津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6.9亿元,比上年增长15.5%。
1300万补助财力困难区县中小学校公用经费
为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需要,在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基础上,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和扶助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上学的政策措施,并加大对困难区(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了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保证了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贫困家庭孩子上学。今年市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300余万元,专项用于财力困难区县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1.6亿专项资金三年配齐常规教学仪器设备
另外,从今年开始,本市市区(县)两级财政计划安排1.6亿元资金,用三年时间配齐农村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中学配齐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现代技术、体育和卫生保健等8部分教学仪器设备;小学配齐自然(科学)、音乐、美术、现代技术、体育和卫生保健等6部分教学仪器设备,达到《天津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学装备基本目录》的要求,目前,各区县已根据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编制了两至三年教学设备购置计划,今年的教学仪器设备正在进行招标,计划到年底设备全部安装到位,确保全市义务教育水平均衡发展。
每年拿出新增财力支持学校公用经费
今后本市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按照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起各级政府责任制,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学学校人事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各区县根据财力状况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公用经费的投入,财政每年将新增财力的一部分用于补充本区县中小学公用经费,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市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农村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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