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央行发布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今天起,各商业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定,其中活期存款将按季结息,一年4次。本市大部分商业银行对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6种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将维持现行做法不变。
记者从工行天津分行获悉,工行总行已率先下发通告,从今天起,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
根据调整,工行第一次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是今年12月20日。工行将在12月21日向个人客户计付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的个人活期存款利息,结息利率为该行2005年12月20日的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与此同时,该行对单位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也从本月21日起实行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新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每年多了3次“利滚利”的机会。考虑利息税的因素,10000元活期存款年本息将由原来的10057.60元增加到10057.72元,增长了0.12元。
原结息规则 新结息规则
结息方式 按年结息 按季结息
结息时间 每年6月30日 每季度末月的20日
付息时间 每年7月1日开始每季度末月的21日开始 每年多了3次“利滚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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