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曾因盗窃被多次劳动教养和判刑,其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为非作歹。经过预谋,其携17岁的同伙窜至其叔伯奶奶家,用胶带将80岁的被害人口封住,手脚捆绑扔到床下,将老人的黄金耳环和部分现金抢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这名不肖孙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毛某曾因盗窃被多次劳动教养和判刑,其出狱后不思悔改。 2005年5月14日上午,被告人毛某伙同小云(化名, 17岁)经过预谋,携带折叠刀、不干胶带窜至其叔伯奶奶李某某家,由毛某骗开房门,其进屋后将电视音量故意调大,以避免外面人听到动静,后其向被害人李某某索要钱财。其间, 2被告人为防止老人呼救,用不干胶带粘住被害人嘴部,捆住其手脚,被告人毛某强行将被害人所戴黄金耳环摘下并劫取现金人民币20余元。被告人毛某将劫的黄金耳环变卖,得赃款2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曾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出狱后其不思悔改,又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故依法从重处罚。同案人小云因犯罪时未满18周岁,又系初犯,故依法减轻处罚,小云被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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