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征缴。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各区县社保分中心自9月26日开始受理失业保险人员增减、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申报。
据悉,10月1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已在原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未在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于10月1日前,到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开发区、保税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仍在注册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
据了解,应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必须根据国家和本市对不同险参保范围的规定,同时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对补缴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利息;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市社保中心和各分中心地址及电话
市社保中心和平区建设路18号23030891
和平社保分中心和平区南京路305号津联大厦10楼27302552
河西社保分中心河西区徽州道33号23259750
河东社保分中心河东区九经路海河大厦五楼24215649
河北社保分中心河北区寿安街23号24457839
南开社保分中心南开区咸阳路81号27686925
红桥社保分中心红桥区三号路23号增10号财经学校内86520332
东丽社保分中心东丽区荣城路11号24967594
西青社保分中心西青区杨柳青西青道286号增1号27924206
津南社保分中心津南区咸水沽泽沽路区劳动人事局内28391766
北辰社保分中心北辰区果园新村果园东路2号26819423
塘沽社保分中心塘沽区和平北路30号25861307
汉沽社保分中心汉沽区国家庄街6号(汉沽商厦东侧)25660084
大港社保分中心大港区世纪大道183号增2号63377325
宁河社保分中心宁河县城内芦台镇光华路北69593630
静海社保分中心静海县城内联盟路北段东侧28941931
武清社保分中心武清区杨村镇新华路29393770
宝坻社保分中心宝坻区城关镇苑北路31号29222156
蓟县社保分中心蓟县城内人民西路59112119
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25204567
保税区社保分中心保税区新港大道122号一楼25760133
园区社保分中心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软件大厦801室83715662
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河西区徽州道33号2325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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