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姜某某,天津市某高校高自考就读,整日流连于网吧,沉迷于浏览黄色网站,竟趁深夜,跟踪抢劫单身女子,并对被害人以持刀威胁为手段施以强奸、猥亵,在连续作案6起后被警方抓获归案。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姜某某,22岁,在本市某高校高自考就读。由于课程不够紧张,其整日流连于网吧之间,沉溺于网上的黄色信息不能自拔。
2005年2月13日凌晨4时许,姜某某在本市某区持刀尾随正欲回家的单身女子李某至某小区,在李某进入楼道内时,姜某某持刀将被害人李某挟持至附近的楼道内,抢走被害人李某包内现金100元、手机一部、奥林巴斯相机一架。后姜某某又持刀以语言相威胁对被害人李某进行猥亵。此后,姜某某又持刀逼迫李某回家为其取财物,抢走人民币250元、摩托罗拉C300手机一部。
另据检察机关查实,从2003年6月至2005年2月这段时间内,姜某某以深夜归家的单身女子为作案对象采取尾随、持刀威胁等手段,先后在本市南开区、河西区等地疯狂进行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犯罪6起,共抢劫现金300元、手机2部,并对被害女子强奸或猥亵,2004年5月至7月又在南开区作案两起,抢劫现金1845元、手机一部,并对两名被害人实施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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