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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全省免征农业税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从而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造了条件。今年以来,河南省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步伐已明显加快。
加快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免征农业税后乡镇职能的变化,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河南省采取了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支的办法。对免征农业税后,一般预算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乡镇,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资金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乡财县管”。目前,全省已有86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镇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上得起学”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今年春季,全省各级财政筹措“两免一补”资金4.4亿元,资助贫困学生392.5万人,比上年增加201.1万人,资助人数约占全国的1/6;秋季,又筹措资金7.2亿元,预计将有620万农村贫困学生享受资助,约占全省农村中小学在校生的43%。其中,河南省3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中小学生,已在全国率先全部享受“两免”。
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展开。为了加快乡镇机构改革进度,省委、省政府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另外,为减轻乡镇机构改革支出压力,乡镇事业单位每分流一名正式人员省财政一次补助5000元,每分流一名差供人员省财政一次补助3000元,每撤并一个乡镇省财政奖励50万元。对乡镇事业单位经费供给办法也进行了改革,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省政府还决定,从2006年起,按改革后乡镇新的行政事业编制计算转移支付,对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工作做得好的县乡,省财政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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