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察厅、国资委、安监局、煤管局、煤监局今日派出督查组,赴甘肃省重点产煤市和重点煤炭企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纠正工作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安监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进行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是否成立了专门的清理工作机构,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入股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报告登记和撤资,对登记报告的投资人的情况、投资单位、投资时间和数额、资金来源及撤资证明等是否逐项进行了核实;是否建立了举报监督制度,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等,深入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在查处近期发生的煤矿事故中,是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下一步如何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和其他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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