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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浅野和生10月12日在东京财团演讲,正式对外发表“日台相互交流基本关系”的“台湾关系法”,简称“日台关系基本法”。日本各界200多人出席该会议,“台北驻日代表”许世楷和“副代表”陈鸿基也亲赴现场。1979年美国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承诺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同时在美国国内法体系上给予台湾类似“国家”的地位。这为日后中美关系的发展设置了很大障碍。因此,这部日本学者版的“与台湾关系法”一公布,立即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两大基本理念
草案的起草者浅野和生是日本平成国际大学法学教授,也是长期研究台湾问题的右翼学者。他声称,在内外环境发生改变的时候,日台关系有必要进行重新检讨。“草案”共分为“目的”(第一条)、“基本理念”(第二条)、“法律上的权利保障”(第三条)、“情报共享”(第四条)、“相互交流有关事项”(第五条)和“台湾方面机构”(第六条及第七条)。其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基本理念,一是“促进日台更进一步广泛、密切而友好的商业、文化与其他方面的交流”,另一个是“在亚太和平安全基础上的日本外交运作,始合乎日本的政治、经济与安全保障上的利益”。草案同时规定,为实现亚洲太平洋地域的安定与繁荣,“日台双方政府可以互相提供必要的情报资讯”。至于“亚东关系协会”在日本的法人,即“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的职员待遇,草案规定,“日本政府对他们给予准外交官的特权”,而且日本政府在必要时也可修正前项规定。
正在制定的加拿大版“与台湾关系法”中有不少具体规定,如“废除‘禁止发给台湾高官访加签证’规定”及“支持台湾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等。比较而言,日本学者版“与台湾关系法”显得“有些笼统”。对此,浅野表示,这个版本的“与台湾关系法”将先争取在日本国会通过,以后再配合环境慢慢修改。他同时强调,草拟“与台湾关系法”的动机,完全是“站在日本国家利益的立场”,而不是台湾的立场,“但是最后台湾也必然会因此而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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