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外地男子因为停车挡路与车主发生口角,言语不合便用利斧将车主腿部砍致骨折。公安西青分局110指挥系统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布控堵截,40分钟便将涉嫌伤害犯罪的冯某(男,37岁,北京市丰台区人)、郭某(男,28岁,河北省廊坊市人)和刘某(男,23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抓获。
10月19日上午9时20分,西青警方接群众110报警称:在南河镇小南河村村口有几个人持斧子将一名男子砍伤,后乘一辆牌照号为京C41118的蓝色桑塔纳汽车逃走。接报后,分局立即指令南河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将犯罪嫌疑人逃跑时所乘汽车的特征通报给张家窝、李七庄、中北和大寺派出所,要求这4个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并携带武器和防护装备,分别到津涞公路西琉城收费站、外环线12号桥、外环线7号桥、津港公路与外环线交口等指定位置上卡堵截。南河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小南河村村民赵某某右腿被人砍成骨折倒在地上,于是马上将赵某某送往天津骨科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向被害人进一步核实了砍人者的外貌特征、人数和驾车逃跑方向,及时向分局进行了回复,并组织警力追赶嫌疑人驾驶的汽车。
在上卡堵截工作中,张家窝、李七庄、中北和大寺等派出所都迅速组织民警到达指定点位进行查控。10时许,张家窝派出所上卡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所驾的汽车向津涞公路西琉城收费站驶来,于是果断将汽车拦住,将车上的五名男子控制住,当场在汽车后备箱中收缴出三把斧子。随后,张家窝派出所民警将该五人移交给南河镇派出所进行审查。经审理查明,当日上午9时许,张某驾车和冯某等4人到南河镇小南河村一单位为北京市一公司催要欠款,在小南河村村口因为赵某某停放的宝来汽车挡住了张某所驾汽车的路,双方发生口角,后郭某从汽车后备箱中拿出斧子与冯某、刘某一起将赵某某腿部砍伤。目前,冯、郭、刘三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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