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宁夏青年禹某在津攀爬护栏入室盗窃作案7起,涉案财物价值10825元。开庭受审时,这个“阳台大盗”说:“爬护栏时,我也害怕掉下来。”
据了解,与禹某合伙作案的还有他的老乡马某和马某带来的“老蛋”(在逃);他们一般把作案时间选择在凌晨两三点钟;选择的目标都是二楼或三楼没有铁护栏的屋子。通常是马某和“老蛋”望风,禹某顺着下层的护栏爬上去,再拉开没锁的阳台窗户进入室内盗窃;所盗之物大都为现金和手机。
2005年6月17日,禹某爬护栏时被人发现报了警,民警赶来,叫醒了还在熟睡的失主开了门,将仍躲藏在室内的禹某当场抓获。
法庭上,禹某表示认罪。庭后他告诉记者,民警进来时,他很害怕,躲到了卫生间,民警示意后,他才出来。禹某说:“作案时,我真的挺害怕的,一是怕被失主发现,我能明显感觉到屋里有人在睡觉;二是怕爬护栏时掉下来,因为我也没练过;三是害怕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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