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日前,从首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暨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上获悉,国家建设部、发改委专门举行授牌仪式,授予天津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奖牌。据悉,此次被国家建设部、发改委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奖牌的城市,除天津市外,还有安徽省合肥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绍兴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威海市7个城市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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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部、发改委举行授牌仪式,授予天津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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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水型城市采取申报制,每两年评选和考核验收一次,凡在城市节约用水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城市都可以申报,通过国家验收后,由国家建设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予以表彰。申报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共有12项基础管理定性指标和18项定量考核指标,包括了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有关指标。天津作为资源型缺水城市,为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天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决定,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天津市建设节水城市领导小组,从战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节约用水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常抓不懈,并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活动中来,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公众参与,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经济调节、指标转让,法律保障、科技支撑”的节水运行机制,走出了一条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内涵的节水型城市发展之路,极大地满足了生产和生活的用水需要,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4个百分点;万元产值取水量降至24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55%,城市自来水日供水量由1999年为220万立方米降至2004年的151.7万立方米。
日前,国家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总局共同在北京举办了“首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暨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目的是确立科学的城镇水务发展观,推进我国节水型城市建设和水务市场化进程,构建人水和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并举行授牌仪式,对国家“节水型城市”予以表彰。鉴于2004年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小组在对天津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考核验收过程中,天津市节水工作领导重视,法规健全,机构完善,措施到位,指标领先,成效显著,各项节水指标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历经多年努力的天津,终于荣膺全国节水型城市,并被国家建设部、发改委正式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奖牌,这为天津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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