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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闻局”8日宣布,TVBS电视台是百分百外资,已经触犯了“卫星广播电视法”。“新闻局长”姚文智表示,已经向TVBS电视台开出了“行政处罚书”,对其课以100万元新台币的处罚。姚文智说,“新闻局”要求TVBS在12月2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否则将对其连续处罚。他并表示不排除将对其处以撤照的可能性。
拥有3个频道的TVBS电视台股权中,47%的股份来自香港TVB公司,53%来自一家在台湾注册的公司。但是,“新闻局”说,这家台湾注册公司背后的股份也来自TVB。国亲两党扬言,如果TVBS遭关台,将发动百万人抗议。(人民日报海外版丁丁)
为何在这个当口“法办”?
“‘新闻局’杠上TVBS电视台”,这是近期台湾仅次于高雄捷运弊案的新闻热点。“‘新闻局’为什么打压TVBS,TVBS究竟有什么短处捏在‘新闻局’手里?”一句话还真说不清楚。不过,“新闻局”选在TVBS屡爆高捷弊案猛料的当口彻查其资金来源,是否属打击报复,明眼人都看得清楚。
TVBS并不是新成立的公司,过去几年中两次“换照”皆平安无事,最近一次审查就在两个多月前,也顺利通过,偏偏在穷追猛打高捷案后东窗事发,时间上太过巧合。而且,无论是否为打击报复,“新闻局”都涉嫌严重失职———如果“新闻局”早点发现TVBS的问题,不让其“逍遥法外”,高捷弊案不就没TVBS什么事了吗?退一步说,就算是高捷弊案后才发现问题,如果“新闻局”早点拿出确凿证据,快刀斩乱麻地把TVBS“办”了,也不用跟媒体大打“口水战”,搞得民怨沸腾。
从标榜“视新闻自由为生命”,到威胁对媒体撤照,民进党当局的转变之快,令人叹服。耐人寻味的是,此前无论是面对民进党“立委”和坚持“台独”立场的媒体给TVBS大扣“红帽子”,称TVBS持续揭发丑闻是“阴谋”、TVBS是“大陆颠覆台湾的先头部队”,还是姚文智的强硬发声,“热爱新闻自由”的陈水扁都默不作声,放任自流。但在民众的巨大压力和美方的“深度”关切下,陈水扁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发誓自己“任内不会关闭任何一家电视台”。说这话的时候,他完全“忘记”了几个月前“新闻局”已经借换发证照之机关闭了几家电视台,也不管“新闻局”正信誓旦旦要“依法办事”。
信口开河,出尔反尔,对陈水扁来说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奇怪的是“新闻局长”姚文智在陈水扁发话之后仍不改口,坚称要“法办”TVBS。这位失职的“新闻局长”,何以如此大胆,敢跟陈水扁口径不一呢?有人说,是陈水扁急于讨好舆论,临时改变“剧本”,没有通知姚文智———反正陈水扁“开车急转弯”不告诉车上的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也有人说,陈水扁和姚文智商量好了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一个做出虚心聆听媒体指教的样子,以平民愤,一个继续杀鸡吓猴,制造寒蝉效应。不管前者还是后者,“新闻局”搞打击报复的嫌疑,都很难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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