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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下午,浙江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强化措施,扎实地做好今冬明春各项消防工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介绍,今年1至10月,全省共发生火灾事故共7697起,死亡77人,受伤60人,直接经济损失4707万元,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四项指标分别下降了36.9%、75.6%、67.4%、46.8%。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措施,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预防工作,尤其是要针对元旦、春节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多、节庆活动多等特点,按照省政府部署开展119天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企业等为重点对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对政府挂牌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加大督办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年度前全部整改到位;分步投入,抓好“三年规划”的落实,力争使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针对“三合一”企业隐蔽性强、易反复回潮的特点,加强研究,建立长效整治机制;因地制宜,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消防宣传、防火检查、灭火救灾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普及消防法规,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消除火灾隐患,构筑和谐社会”的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我省“十一五”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安全奖惩考核机制,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或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通过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坚决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副省长金德水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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