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率领的赴湖南督查组,向湖南省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的意见与建议。
8日至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赴湖南督查组在衡阳、郴州2个市的耒阳、宜章、嘉禾县(市),检查了9个乡(镇)的20个煤矿,深入资兴矿业集团周源山煤矿井下进行检查。
督查组指出,湖南整顿关闭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共对1381个矿井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并公告;申请验收的698个煤矿中,659个已验收合格,39个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已提请政府关闭;全省关闭取缔了一批非法矿井。1至10月,全省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4%和10.8%,瓦斯事故与去年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但百万吨死亡人数为11人,大大高于全国百万吨死亡3人的比率。
督察组同时指出,湖南煤矿整顿关闭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整顿验收标准低,部分矿井整改不到位。郴州市验收合格的165处煤矿,到目前只有58处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的矿井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很好整改。嘉禾县肖家镇小土岭煤矿已经通过整顿验收,但备用风机还没有安装、无防爆门,无反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小煤矿的安全状况和安全基础低于全国水平,但关闭矿井的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湖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还先后多次批文,陆续批准399处“遗留问题矿井”恢复整改。督查组此次在耒阳检查时发现,南阳镇东兴煤矿和三都镇泉江煤矿2个恢复整改矿井,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工程设计和安全专篇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就已经组织施工。另外,湖南省的388处建设矿井中,有部分没有履行相关法规程序而擅自组织开工,69处探矿井中有部分以探矿之名,行采矿之实。
李毅中说:“只整顿不关闭,是走过场”。他希望湖南严格验收标准,把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作为下阶段工作重点。同时要完善和细化验收标准,按煤矿的实际情况确定验收限期,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督查组建议:对恢复整改的“遗留问题矿井”、新改扩矿井要逐一进行复核,防止逃避关闭;严厉打击非法小煤矿和采矿点,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继续抓好瓦斯治理工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执法检查和联络员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间加强协调、相互沟通,提高行政效率。
湖南省省长周伯华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郑茂清都表示认同督查组的意见与建议,周伯华省长还当场明确了落实相关举措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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