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整改提高阶段以来,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围绕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着力在完善制度、服务考生和加强招考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积极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组织制定了《关于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行使招生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完善高职升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依法自主招生办法,进一步明晰招生院校自主权的内涵;制定了《关于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章程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增强高校招生透明度,规范高校招生行为;修改完善考试争议和录取争议裁决办法以及裁决程序,更好地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修改补充完善高考报名办法,对持有蓝印户口考生和持有引进人才居住证(无户口)考生的报名程序进一步规范,并严格审查程序,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城市需要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新制度,为在职从业人员做好服务。
二、全心全意服务考生。一是建立了多渠道、针对性强、信息全面的宣传服务体系。根据考生需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招考资讯网、声讯台、《考试研究》杂志等,及时准确地向考生提供详实的各院校信息,包括专业培养目标、重点学科分类以及重点专业排名等情况,使考生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和便捷。二是帮助高校尽可能多地了解考生信息。在符合教育部有关考生电子档案要求的基础上,增加考生“个人成长记录”内容,使高校能全面地掌握考生除考分以外的其他方面情况。同时,通过制定公示程序、监管程序、惩治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靠。三是对考生进行应试心理咨询和指导。在招考资讯网站上增设考生应试心理咨询指导网页,缓解考生压力,营造常态考试氛围。四是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批次划分,改进志愿填报方式。重点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的征询时间和征询方式进行调整完善,更好地为考生提供服务;依据近年本科三批的实际录取情况,将本科三批院校进行细分,增加考生录取机会,便于院校选才。五是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以近年招生录取数据为基础,研发出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指导系统,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设立并公布市高招办、高校和区县招办的电子信箱,增加考生网上核对志愿环节;发放《高考考生应考手册》和《考生填报志愿指导手册》,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准确性。六是做好未报到考生的信息统计工作。针对近年来高校新生流失率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模统计与新生实际入学产生较大差异的现象,积极做好未报到考生的信息统计工作,并据此及时调整院校招生规模。七是研究决定明年试行统一报考模式。由目前考生到学校报名改为集中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减轻考生报考负担。
三、加强招考队伍建设。在提高整个招生考试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考务管理、咨询信访、志愿指导三支队伍建设。一是坚持落实“四三二一”招生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四”即四个意识,包括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三”即三严作风,包括管理严格、办事严谨、态度严肃;“二”即两个观念,包括艰苦奋斗观念和主人翁观念;“一”即一个精神,就是与时俱进的精神。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定期组织观看廉洁自律教育录像片;举办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方面的专题讲座;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沟通思想,早提醒、早帮助。三是强化培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通过脱产轮训、学习研讨等方式,重点加强教育社会学、领导管理学、信息技术、招生考试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生考试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四是健全完善招生考试长效考评机制。建立四级考核制度,即市考试院对考区考核、考区对考点考核、考点对监考老师和考试巡视员考核;建立通报批评制度;进一步完善奖惩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