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79]网友:建议 ip地址:[221.197.24.*] 于2007-05-24 20:14 发表评论:
|
是否对那些不在目录内的车参照机动车的管理方法.毕竟老百姓已经购买了车子,不让上路不是办法呀.辛苦钱白花了看见它还有气.或许产生其他问题对社会的和谐不利
|
|
[164370]网友: ip地址:[221.239.8.*] 于2006-11-03 14:01 发表评论:
|
老百姓不可能知道国家关于允许那种电动车生产的规定,厂家生产商场销售,等老百姓买完后,出个《目录》不给上牌、不准上路,这不是马后炮吗?在《目录》出台前买的,应该允许上路。
|
|
[153456]网友:老百姓 ip地址:[218.69.210.*] 于2006-06-27 17:45 发表评论:
|
电动车的利大于弊,它没有噪声,没有尾汽....
|
|
[153454]网友:市民 ip地址:[218.69.210.*] 于2006-06-27 17:40 发表评论:
|
电动车用有者太苦了
|
|
[153452]网友:市民 ip地址:[218.69.210.*] 于2006-06-27 17:32 发表评论:
|
电动车能超过四十公里的不多,一般的350W小包电动车最快也到不了40公里,再说电动车没有燥音,也没有尾汽,速度也比摩托车慢了很多很多,为什么就不给上牌子?不能上路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