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自开展打击盗窃非机动车集中行动以来,共抓获盗、收、销非机动车违法人员118人,至目前已劳教9人,拟报劳教6人,治安拘留66人,罚款19人,警告18人。其中,在被处以200元罚款的19人中,有15人是因为贪便宜买赃车受到处罚。
11月12日凌晨6时许,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骑车驮着一个10多岁的小男孩来到博爱道与民族路交口,得知父子二人要买车,一个身穿黑风衣的车贩子把他们领到海河边,从防护板后面取出一辆崭新的26自行车,经讨价还价,中年男子付了80元钱。这时,几名便衣民警将他们拦住,买卖双方均被抓获。
经查,中年男子名为李某某,现年46岁,家住河北区,儿子正上初一。因儿子李某这个学期接连丢了两辆自行车,李某某听同事说一宫早市有卖新车的,因为来路不明非常便宜,一辆新车才卖几十元钱。于是,李某某抱着侥幸心理带着儿子来买车,刚以80元的价格买到一辆新车便被民警抓获了。李某某因购买赃车而被处以治安罚款200元,其子李某因不满16岁被治安警告。而另一个谎称有同样情节的车贩子左某被依法治安拘留。
警方重申,根据有关规定,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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