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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器商场内的一块广告牌上, 10个地名中竟然有3个地名是错的。工商部门指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广告语言文字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任人甚至会受到万元重罚。
根据读者提供的新闻线索,记者一登上永乐生活电器河西店的二楼,一块标有“送货细则”字样的展示牌就映入眼帘。仔细观看这块展示牌的内容,只见在标明有偿送货范围内的10个地名中,原本地名应该是胜芳,却被写成了:“胜方”;应该是沧州,却被写成了“仓州”;大城也被写成了“大成”。在三楼的收款柜台内,墙上也悬挂着同样写错了3处地名的“送货细则”。记者询问柜台内的收银人员是否发现展牌上地名标写的错误,工作人员一笑说道:“反正消费者能看懂就行了。”
该店副店长黄先生得知此事,却表现得十分重视,立即现场进行了查看。当确定这3处地名确实书写错误时,黄先生说,他原本是南京人,所以对这3个天津周边地区的地名并不熟悉。如果不是记者告知,还一直认为展牌上书写的地名就是正确的。由于他们所有店面的设计、装修等等都是由公司的其他部门负责,他们只是负责店面日常的销售和维护,所以并没有权力立即将“错误展牌”摘下。他将立即将这个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处理。
细节·工商
广告用语用错字逾期不改得罚款
得知一块展牌上居然出现多处错误,工商执法人员指出,广告发布人不要认为这是个小事情。工商人员表示,商家既然将这块展牌悬挂在店堂内,那么这块展牌就是一种广告,其内容必须符合广告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8年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中就明确指出,广告用语用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同时,对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进行改正,逾期未能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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