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这部法律在本市公安机关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执行,天津市公安局提早动手、精心组织,全面做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了使广大公安民警尽快熟悉、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本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市公安局先后采取分局长、小教员培训班等多种培训形式,对全体民警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此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还从制度上保证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准确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