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表示,一些地方没有高度重视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工作不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不足,导致近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
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的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王玉庆表情凝重地说,11月14日至17日,在松花江污染事故发生后的若干天里,国家环保总局没有接到吉林省环保部门任何关于这起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错过了解除污染隐患的最好时机。
王玉庆说,一些地方盲目发展经济,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当前中国已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全国环保系统应从松花江污染事件中必须吸取的教训是,一定要建立突发性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
仅11月,国家环保总局就接到36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其中特别重大的3起,重大的10起。
王玉庆分析了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频发的原因以及环境应急机制缺陷——
从客观上来看,一些老的重化工企业设备老化,年久失修,加之管理不善,存在重大的环境隐患,有的甚至连环保处理设施都很难正常运转。有的地方近年来新上马一批工艺落后、甚至是国家明令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过去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建在水源地或城市中心区,一旦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就造成重大影响。
从主观认识来看,一些地方政府、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对防止环境突发事故认识不够,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出台“土政策”,干扰环保部门的正常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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