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天津市安监局出台了《天津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暂行办法》,并已经正式实施。销售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规定,批发和长期零售烟花爆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临时零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批发和长期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应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批发和长期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加油站100米内禁卖花炮
长期零售和临时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零售地点周边100米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生产、储存设施;没有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长期零售的店面不小于40平方米,店内不得有生活设施及可燃物);零售地点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总量不得超过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零售的品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要求;零售场所应当设置一名以上的安全监督管理兼职人员;配备应急使用的消防器材等。
12月15日前办销售许可证
批发和长期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暂定为3年。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从现在起至12月15日到颁证机关办理年审手续,工商管理部门凭年审证明给予办理年度的工商年检登记,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使用伪造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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