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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代理人”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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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代理人”于志宏
于志宏,男,今年49岁,本市大港区公民。他不是律师,却整天忙碌于帮人打官司。在他的履历中,找不出丝毫法学背景,却将相关法条烂熟于心。他的这半生,经历过知青、工人、教师、宣传干事等职业,却在提前退休后,不小心成了新闻人物。即便如此,每当介绍自己的时候,他仍然要固执地强调一句:“我是公民代理人,我不是律师。”在近年来本市乃至国内几起有影响的案件中,他均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全国第五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记者对这位特殊的“法律人”进行了独家专访。
“摆平”对手要靠真功夫
于志宏开着他那辆高顶的昌河“北斗星”来到天津日报大厦的后广场。跨出车门后,习惯性地收了收他那已经发了福的肚子。正是因为这个肚子,使他本来高大的身材少了几分英武,多了些许笨拙。
庭外调解成功索赔20万元
话题很快切入到他办过的案子上。于志宏告诉记者,他最近刚刚代理完一起交通事故的索赔。事故中,一名外地男青年先是被一辆夏利车撞到另一辆机动车的前方,又被后者拖带了100多米后不幸死亡。他受托赶到交通队,交警主持双方调解,算出了14万元的赔偿数额,对方事主仍在讨价还价。其中很重要的一节,这个算法中,将死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农村人口的收入标准来计算,得出的数额为13万余元。而于志宏认为,死者已来津数年,从事雇工行业,应按城市居民的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数额应为20万元,再减除死者责任,加上丧葬费等损失,于志宏凭着对法律规定的准确把握,当即算出死者亲属应得的赔偿金额应在20万元以上。对方当即表示不能接受,于志宏来了个“欲擒故纵”,告诉对方:“这些赔偿都是有依据的,一旦诉到法院肯定能够得到支持,如果10天之内不见赔偿,法庭上见。”
几天后,老于先给夏利车司机打电话,告诉他以前本市也有过类似的案例,一辆车肇事后,另一辆车拖带造成的事故,都是由前者负主要责任,“趁着现在没走法律程序,另一辆车的单位也没异议,劝你赶紧履行一半的赔偿义务,否则一旦对簿公堂,就不是10万元能了事的了。”夏利车司机被说活了心,表示同意。另一方是一家单位,见夏利车司机都赔偿了,也痛快地拿出了10万元。就这样,仅仅一周,死者家属就拿着20万元离开了天津。
在这个“小小”的案子中,于志宏的体会是一定要对法律烂熟于心,才能在争取权益的时候时时处于主动地位。接下来,在每一个细节中,于志宏都会及时总结出他的体会。
吃透病历揭穿两起医疗事故
于志宏说,当初,齐喜文的父亲通过朋友介绍找过来的时候,他并不想接这个案子。“我住在大港区,这家医院我很熟,打头碰脸的,不好意思。”但是,“齐师傅非要让我管,我就说,您先把齐喜文的病历拿来我看看吧。”
当天,于志宏就开始仔细研读病历。“医疗事故案件,一定要先把病历吃透,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当晚10时许,他给齐师傅打了第一个电话:“我怀疑病历有改动。”齐师傅有些吃惊:“真的吗?”“齐喜文第二次手术前的病历上写着:‘神志不清,查体不合作’,这两个‘不’字很像是后来加上去的,你想想,手术前就这样了,手术后人死了,肯定没医院什么事了,我分析,如果病历真的改动,说明医院有意在隐瞒什么。”接着,他又发现了一系列问题。案发前数月,该院对齐喜文做的第一次手术的X光片显示,他在术后的骨缝没有缩小,反而在逐渐扩大。于志宏当即断言:齐喜文的第一次手术本身就是一次医疗事故。
随后,他又多方走访专家学者,证实了他的断言。
于是,他代笔写了一封家属意见书,指出医院的过错,希望院方给予赔偿。但是,没有得到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于志宏才代齐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过充分的准备和激烈的论证,最后,齐喜文的两次手术均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其中前者为3级乙等医疗事故,后者为1级甲等医疗事故。在事实面前,医院做出了妥协。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齐家28万余元。
其实让专家拿意见不是件容易的事。于志宏说,因为是同行,这些医学专家们大都互相关照,发表意见时也有所顾忌。这时就需要机智灵活,使用一些善意的小手段。比如,齐喜文第一次手术的X光片,当初,于志宏拿着它去本市一家骨科医院请教一位资深骨科医生。“当时,我说:‘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请您帮忙看看这张片子什么意思,首先声明,这个手术不是在本地做的,是在石家庄做的’。这位老医生打消了顾虑,终于说:‘这个手术,做了还不如不做。’”于志宏这才有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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