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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为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出台《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对优质、高效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新出台的《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在继续坚持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二局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基础上,又规定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四由各区县房管局负责人直接接待群众,受理问题,进一步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市国土房管局还承诺,受理信访事项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后将及时告知信访人结果。对于推诿、敷衍、扯皮或者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信访工作人员,将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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