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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王鹏飞):12月15日夜,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派出14个检查组和各消防支、大队组成87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据悉,当晚消防检查组对本市百货大楼、友谊商厦、一中心医院、体育中心、天津第一热电厂、天津药业公司、中贸联万客隆一号桥店、聚海潮休闲浴场、滨江世纪百货商场、海都世纪夜总会、曼圣隆俱乐部、东方之珠娱乐有限公司、家世界十一经路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永福里三角地、瑞丽园二期、铜锣湾广场C区、武清少年宫等重点工程工地开展了消防安全夜查。检查组重点对各单位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是否违反规定设立员工集体宿舍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上看,各单位对消防安全较为重视,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无锁闭现象,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认真巡视检查。天津市第一热电厂、天药药业公司已将近期市安委会工作的要求和近期督察组检查情况通报全厂,要求全体职工提高重视,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感。但是,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出口上锁等火灾隐患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已经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检查组要求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期限进行整改,并整改期限内坚决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自查自改力度,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
据统计,此次消防夜查行动中,共检查单位283家,发现火灾隐患671件,当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86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85份,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2人依法实施了消防处罚,罚款4000元,依法传唤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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