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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调工作轻松,待遇优厚,以高薪、高位骗取大学生从事非法活动。
2.巧立名目扣压证件,收取押金、保证金。
3.工作内容信息不明,仅有信箱、电话,没有公司名称与地址。
4.不必面试,但要先缴可观报名费或保证金,或者必须缴费参加职前训练。
5.不签订协议,侵占试用期劳动力。
6.以模糊的合同条款来逃避可能引发的劳资争议。
应对方法
1.应征前先求证是否有该公司、其信誉如何,并以电话联络了解工作性质或至工作地点附近观察其环境。
2.求职交材料时要坚持只交证件影印本。
3.单独外出面试时要告诉同学或辅导员,让同学知道自己的去向及安排。如不能按时回来,应事先电话告知。
4.不食用他人饮料或点心。
5.不要在面试当场给对方明确的承诺,应告知对方考虑后再回复。
6.切勿缴纳大笔保证金或保险费。
注:毕业生在求职期间首先要在思想上有安全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要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有防范意识,避免进入各种求职“陷阱”。
维权途径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可以通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
3.仲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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