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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作出决定,认定天津、北京、上海、深圳等15个城市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除上述4城市外,同时被认定的还有石家庄、长春、杭州、长沙、广州、成都、西安、通化、泰州、淄博和桂林。
据商务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务部选出这批医药产业基础比较好、出口竞争潜力比较大的城市建立国家医药出口基地,旨在更好地促进医药产品出口,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聚集、培育地区性规模竞争优势,尽快形成以国家医药出口基地为龙头,辐射、示范并带动周边地区以及全国医药产品出口。
据了解,被认定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15个城市2004年医药产业总产值接近2000亿元人民币,占到全国医药产业总产值的50%以上;医药产品出口接近50亿美元,占全国医药产品出口的40%。与此同时,各出口基地也各具特色———天津、广州、成都和通化的中医药产业基础较好,对外贸易力量较强;石家庄、杭州、泰州是全国化学药品出口较为集中地区;上海、深圳、淄博医疗设备生产与出口能力比较突出,综合医药出口实力强;长沙、桂林、西安近年来中药提取产业发展较快,是中国提取物研发与出口基地;北京和长春的生物制药研发与生产能力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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