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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大学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面对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学费,穷孩子和他们的家长却乐不起来。不久前,在兰州理工大学,20余名学生因没有按照校方规定的日期交上学费,学校通知他们办理停学手续,否则将给予“退学警告”。
对于上学要交学费这件事情,的确是无可争辩的,因为学生有交学费的义务,学校有收学费的权力,从这方面来讲,兰州理工大学采取某月某日某时限期交学费,否则办理停学手续这件事虽然有些极端,但也是校方在维护自己的威严和权益,因为学生故意欠费现象确实存在。有调查显示,某大学学生拖欠的学费达3000多万元,不交、欠交学费的学生竟达35%。学生欠学费的原因形形色色:谈恋爱开销太大、租个房子图自在、拿着家里给的学费去参加各种培训班等等,至于学费,欠一天算一天。对于这些把学费挪作他用,欠费不交的学生,学校采取限期的强制手段是正确的。
然而,据记者调查,兰州理工大学没有按时交学费的20余名学生都不是故意欠费,他们是因为家庭困难而暂时没有交学费。而且,这些学生与上述“故意欠费一族”的有本质区别,尽管家庭困难,但他们很有志气,再困难、再贫穷,全家人都在努力地通过各种途径凑学费。贫困,不能成为拒交学费的理由,但对于那些为了求学而绞尽脑汁凑学费的困难学生,对于通过“卖粮食凑钱交费”或者“医药费里抠出学费”的极少数学生,学校不妨宽限几天,某月某日某时限期交费的规定未免太苛刻了。因为他们不是欠费不交,这些困难学生为了求学一直在努力。(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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