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今,银行、电信等行业的霸王条款因遭到消费者及有关专家的炮轰而有所收敛,但网络游戏这样的行业却很少有人注意,其实网游行业霸王条款的霸道程度丝毫不逊于其他行业。例如,在网游中,账号剩余点数无法用完的问题还很普遍。”昨日,本市网游玩家甘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所遇到的苦恼。
玩家遭遇剩余的半小时不能用据甘先生讲,两年前,他开始玩一款名为《剑侠情缘》的网络游戏。甘先生刚开始玩的时候,这款游戏还处于公测阶段,所以并未收费。时间不长,这款游戏开始正式运营,收费自然也随之而来。
“到了正式运营的第二年,越来越多的霸王条款出现了。”甘先生显得十分无奈。
他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剑侠情缘》网络游戏的运营商———金山软件方面对游戏注册条款进行了修改,除了对一些反外挂条款进行修改外,还对游戏的计费政策进行了调整。修改后,对长时间不登录游戏的玩家账户,金山方面将会把相关账号予以删除。
记者昨日登录金山网站,找到了修改后的条款,其中第6条中的H条款是这样写的:“用户注册的账号连续90天没有上线游戏(包时用户自包时到期日起计算),则自第90天当天的24时起,本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取消账号上剩余的游戏点数所相对应的游戏时间,被取消的游戏时间将不予任何补偿。用户注册的账号连续180天没有上线游戏(包时用户自包时到期日起计算),则自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本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删除该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等级信息、角色信息、物品信息等一切与该注册账号相关的信息,且不对该账号因删除所导致的任何利益损失负责。”
甘先生称,他是这款游戏的老玩家,当初注册游戏用户时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条款,现在运营方说改就改,显然属于“霸王行为”。此外,他在游戏中还发现,如果游戏账号余额点数不足半小时,玩家将不能登录游戏,必须予以充值才能继续玩。“也就是说,那剩余的半小时根本就不能用。”
金山客服修改条款都已提前公示就甘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与金山客服取得了联系,接待人员对此解释称:“公司修改注册条款前已在网站和游戏中提前发布了公告,修改后的条款中对此写得很清楚,如果老用户对条款有疑义,可以向客服反映。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公司修改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在修改内容公告后15天内未主动取消服务,则视为接受条款的变更;修改内容公告后用户如果仍继续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亦构成对条款变更的接受。”
律师观点单方面变更合同应认定无效天津市金诺律师事务所梅海军律师认为,网络经营商通过公告方式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网络游戏服务合同是网络游戏经营商与消费者签订的一种格式合同,应当同时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约束。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梅律师表示,网络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对消费者上线时间或上线次数予以规定,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仅如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网络经营者规定玩家的上线时间与上线次数,主要是为了强制消费者不断进行网络游戏消费,玩家的账户的剩余点数无法使用,意味着网络经营者无偿占有了消费者的这部分账户余额。从理论上讲,经营者的这种行为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无效。
市消协网游维权存在很大难度对于甘先生讲述的问题,市消协投诉部主任吕召民认为,单方更改条款、剩余点数无法使用这样的问题,应该都能算得上霸王条款。
吕主任称:“本市目前接到的有关网游投诉大多集中在使用付费账号进行游戏的过程中,例如未能提供正常流畅的游戏环境(全服务器卡机、无游戏内容等)、虚拟物品丢失等问题。”
谈到网游维权的问题,吕主任表示,由于网游属于新兴产业,所以国家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空白,所以很多投诉举证方面很困难。另外,网络毕竟不同现实,大多网游运营公司都在外地,这又给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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