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昨天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反洗钱法、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一批社会关注的立法项目纳入了这一计划。
根据这一立法计划,2006年将安排审议法律草案39件。立法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列入计划第一类的法律项目,应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审议;如不能按期完成,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列入第二类的法律项目,应抓紧调研、起草工作,根据草案或立法时机适时安排审议。第三类则是规划外项目。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年将对11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7个方面的执法检查。
初次审议法律案(共16件)
修改合伙企业法(2月)
义务教育法(2月)
反洗钱法(4月)
修改邮政法(4月)
突发事件应对法(6月)
反垄断法(6月)
禁毒法(6月)
城乡规划法(6月)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8月)
企业所得税法(8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8月)
电信法(8月)
侵权责任法(10月)
修改预算法(10月)
修改食品卫生法(12月)
促进就业法(12月)
继续审议法律案(共9件)
物权法
企业破产法
监督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劳动合同法
行政强制法
护照法
刑法修正案(六)
修改审计法
时机成熟时审议法律案(共14件)
制定国有资产法
国防动员法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
海岛保护法
自然保护区法
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建筑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
兵役法
律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