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住房在全部住宅建设中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通过增加普通住宅供应量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继续完善针对中低收入居民的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和实物还迁房四条安置渠道。继续安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十一五”期间,天津继续培育房地产市场。调整开发结构,支持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商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设施,投资建设节能省地型普通商品住宅。到2010年,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30平方米以上。
发展房地产业是拉动全市经济增长、不断提高群众居住水平的重要保障。针对中心城区住宅建设用地紧缺的现状,加快实施新家园建设计划。引导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普通商品住房在全部住宅建设中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通过增加普通住宅供应量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继续完善针对中低收入居民的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和实物还迁房四条安置渠道。继续安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控制开发利润。支持开发企业建设商贸等现代服务业设施,在审批、建设、配套等环节缩短时限,提供政策咨询,搞好协调服务,为开发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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