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市建设已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天津市将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提出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建设指标,以及重点工作领域和工作任务,作为指导天津生态市建设的规范和依据。
二是抓紧建立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各区县生态市建设的责任与分工,把生态市建设任务纳入到各部门、各区县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行目标责任制。
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在巩固提高已建成的蓟县、宝坻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争取用今明两年时间,使大港、汉沽、西青、武清等区县加快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任务,并力争在2007年底前通过国家验收。2006年全市争取再创建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环境优美乡镇。
四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启动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重点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
五是进一步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2006年本市将启动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作,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立1至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2006年将宝坻青龙湾固沙林区级自然保护区,升格建成为市级自然保护区。对已建成的自然保护区,要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提高管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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