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事关天津实现更大、更快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举措。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强调把深化改革作为实现全市下一阶段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基本途径,充分体现出市委准确把握住了当前国家的宏观形势和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必须悉心领会这一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从1978年至今,本市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已近30年,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但是,体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进一步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任务仍非常艰巨,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以更大的决心打好改革攻坚战,力争在解决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一五”时期,要着力搞好政府、市场、企业、财税、金融等方面改革,加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显著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深化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公开、透明、有序竞争的产权、金融、土地、人力资源和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更大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要积极搞好滨海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在对外开放、金融创新、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城乡统筹和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先行先试,进而为推动全国的改革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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