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开始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天津市公安局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时需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3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为每证1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