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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惩治腐败,绝不放松。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挑战和考验,加快构筑惩治、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
预防和惩治,构成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重要环节。
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韩桂芝、田凤山、马德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严惩。
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成为过去一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得到遏制。一年来,全国共查处7.8万多件假冒伪劣药品案件和5140起企业违法排污重点案件,查处并清退教育乱收费3亿多元,医务人员退还和上交回扣、“红包”以及各地查处这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亿多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从煤矿撤资5亿多元。
《实施纲要》在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尽管如此,反腐败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虽然这些年来,查处案件总体上呈现出稳中有降的趋势,但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同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时有发生。
坚持不懈,才能巩固成果;稍有放松,势必功亏一篑。中央政治局去年底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深刻指出: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同志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一项长期紧迫的任务,需要长期艰辛的努力。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做了许多工作,但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这一历史课题,还仅仅只是开了一个头。”中央纪委一位负责同志说。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纲要》规划的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这一时期,正是我们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正是着眼于这样的战略思考,9800余字的《实施纲要》对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一系列目标要求和步骤具体、操作性强的细致部署,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部分就提出了118项制度措施。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必须与这一战略部署相适应,坚持用改革统领反腐败工作,把反腐败工作寓于各项重要改革之中。
经霜历雪梅犹艳,风舞霞映旗更红。《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新的阶段。经过全党上下的不懈努力,历经风雨伟大成熟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构筑起惩治、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以更加雄迈的英姿,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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