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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张凤朝10日在该委2006年度工作大会上透露,针对北京市国资系统中出现的违反党纪政纪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事件,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2005年新立案件238件,其中大案要案125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48.55万元。
近年来,北京市国资系统出现了多宗震惊全国的贪污腐败案件。从受贿88万元,并给国家造成数亿元损失的原京澳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季良,到犯有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化学,再到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巨贪毕玉玺。可谓是大案频频,警钟长鸣。
为此,北京市国资委要求各级企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效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据张凤朝介绍,北京市国资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和职务消费行为。对国有企业实行车改、房改及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工作进行规范,并在各单位普遍开展了账外账和“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共查出账外账和“小金库”400多个,涉及资金总额1亿多元,有134名领导人员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金额1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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