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金德民举手要求发言
“谷每次给钱都带着‘事儿’来,他就是想用钱打开路子,让我同意他的方案。”昨天上午,大贪官毕玉玺的老下级———原北京首发公司副总经理、首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德民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金德民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和重婚罪。金德民否认检察院的指控。
■董事长受审老挠后脑勺
昨天上午9:30,身材瘦高、穿一件蓝色运动服的金德民被带进法庭。旁听席上两个自称是金德民姐姐的女士朝金点头示意,金德民也冲两位女士点点头。其中一位女士小声说了句:“(金德民)黑了。”
面对法官的问话,由于金德民回答的声音非常小,被法官提醒:“金德民你说话大声点。”金德民一边提高了声音一边从裤兜里掏出一份准备好的材料攥在手里。在随后的庭审中,面对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情的提问,现年47岁的金德民无数次以“我记不得了,我真的想不起来了”作答,每到这时金德民还会以挠后脖梗和后脑勺作使劲回忆状,试图证明他真是想不起来了。
■毕玉玺同僚抹着眼泪不认罪
面对检方受贿罪的指控,金德民在法庭一口咬定他被诬陷。金德民自己称,首发公司建设八达岭高速公路时“老毕”(毕玉玺)看上了沿途的一块地,准备搞房地产开发,他被任命为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由毕玉玺介绍,谷某和他谈判准备双方合作。谷某从第一次来见他就给他送钱,起步就是两沓美元(两万),他没要。第二次比第一次“更厚了”,是5万美元,谷把钱扔到他办公室就走了,他特意又把谷约到他办公室把钱退了,并跟谷某发了脾气。
金德民说:“谷某每次送钱都是带着‘事儿’来。开始时是希望在做项目中控股,后来又要求签合同时给他优惠。我也琢磨谷某干吗追着给我送钱,我想主要是他看中了我手中有权,如果是朋友谁老追着给你送东西、送钱?”
对于检方指控谷某送给金德民两块价值4万多元的欧米茄手表一事,金德民承认2004年他过生日在昆仑饭店吃饭后,谷某把一个小盒子从车窗递给他,案发后他才知盒子里边是两块名表。
当律师问道:“金德民,起诉书指控你受贿90万港币和10万美金是否属实?”金德民答道:“不属实,那是诬陷。”律师问:“你为什么没要?”金德民一下子显得非常激动:“我这个人也干了大半辈子……”说完这句话金德民开始哽咽,随后他摘下眼镜擦眼泪并接着说:“我凭良心……”金德民眼睛望着天花板说不下去了。
在下午的庭审辩论阶段,金德民再次称他被冤枉并哭得两腿哆嗦。
■承认私生子管他叫爸爸
金德民是毕玉玺串案中唯一被指控还犯有重婚罪的被告人。昨天金德民在法庭上承认,他和妻子1984年结婚,并有一个女儿。在他和妻子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他又和季某生育一子,并在亦庄帮助季某买了房子。
金德民称他一般是晚上喝多了后回季某那里。回去后季某会给他做点热乎的吃。季某和他生的儿子管他叫爸爸。他有时会去幼儿园接那个儿子,平时他负责那个儿子的托儿费,季某和那个儿子生活有困难时,他也会在经济上接济他们。他说他对季某和那个儿子都有义务。
案情回放
检方指控,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间,金德民利用担任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公司与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过程中,以需要支付“外围运作费用”为名,多次向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谷某索要港币90万,美元10万;并先后收受谷某给予的欧米茄牌手表两块,索尼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上述款物共计人民币182万余元。金德民在有关机关对北京市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玺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后,于2004年4月至5月间,先后两次将港币90万、美元5万退给谷某。其还收受“新奥枫庭”设计公司刘某42780元。
另外,金德民还被指控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1998年起与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有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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