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2006年天津两会报道
出席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张洪明等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加快《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立法,为本市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生态城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依据。
议案说,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已明显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更不能满足滨海新区发展的需要。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加强全市及滨海新区环境建设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