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常悦 摄影马成):在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南开区人事局局长王维宁呼吁,政府应该加快专门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建设步伐,并赋予该机构一定的权利。这样,如果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才能够快速处理。
王维宁说,近些年来,国内种种突发事件,特别是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不但“突发”,而且“频发”,造成很大的危害和损失。比如频繁发生的煤矿事故,已经形成矿主赚钱、矿工丧命、政府“买单”的惯例。其实政府应该是对人民生命负责的部门,不应仅仅是“买单”的角色。戴相龙市长在《天津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报告》中提到,天津市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作为人大代表,应该呼吁政府加快应急机构建设步伐。
王维宁说,应急机构应该充分掌握全社会应急资源,基层、街道也应该尽快建立应急安全机制,配合该机构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社会各个层面和部门都能互动,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因为不清楚情况而耽误宝贵时间的现象。同时,应急机构绝不仅仅是一个办事部门,它应该有统筹协调天津各种资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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