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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马华山等11位代表建议,本市亟须制定天津市地下空间规范管理条例,规范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马华山等代表认为,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起步较早,拥有地铁、地下过街道等地下交通设施和地下变电站等地下市政设施以及众多的民防工程。但在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和立法等方面还比较滞后。如果没有合理的规划指导开发建设、没有有关法规来规范规划管理,必将造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混乱,给今后的城市发展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他们建议,要制定天津市地下空间规范管理条例,对有关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层次、内容、规模与布局以及地下管网动态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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